2018年,抚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4.14亿元,同比增长10.6%。主要呈现以下特点:
1、限额以上消费市场总体平稳。从同比增速看,1-12月抚州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.0%,同比增速与上月持平。
2、城乡市场消费结构优化。2018年,全市城镇消费市场零售额增长10.5%,乡村消费市场增长11.1%,乡村消费市场增速快于城镇市场0.6个百分点。
3、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较快增长。2018年,我市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.3%,增幅较去年同期上升1.9个百分点。化妆品类、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商品分别增长13.2%、18.9%,今年以来持续保持二位数以上增长速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