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,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74.36亿元,比上年增长11.2%,其中限额以上消费零售额实现69.09亿元,增长11.6%。消费品市场运行有以下特点:
一、总体运行保持稳健。一季度,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.3%,上半年增长11.4%,前三季度增长11.4%,全年增长11.2%,总体运行保持稳健。
二、农村市场增速高于城镇市场。2018年,全市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41.04亿元,增长11.1%;农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3.32亿元,增长11.6%,高于城镇市场0.5个百分点。
三、餐饮收入增速高于商品零售。2018年,全市实现商品零售205.8亿元,增长11%;实现餐饮收入68.56亿元,增长11.7%,高于商品零售0.7个百分点。
四、四大行业平稳增长。2018年,全市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0.92亿元,增长10.4%,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64.68亿元,增长11.2%;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.13亿元,增长11.3%,餐饮业实现零售额66.63亿元,增长11.7%。
五、基本生活类商品稳定增长。2018年,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、饮料类、烟酒类等食吃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4.9%、8.5%和18.4%,服装、鞋帽、针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2.6%和12.1%。
六、网上商品零售持续快速增长。2018年,全市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22.3%,高出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0.7个百分点。